8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拟批准建设名单进行公示。依据《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科技和财务司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总局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集中评审、现场核查和综合论证等程序,拟批准建设重点实验室40个、技术创新中心20个。
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40个)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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